眾所周知,“同居”就是两个没有履行法律手续的男女在一起过著夫妻般的生活,它不是什么正式的婚姻,只是为了验证彼此爱情关係的可能性,尝试在一起“过日子”。
同居是一种类似婚姻的生活状態,是以婚姻为取向,按照婚姻模式进行的一种“试验性”同居。说的直白一点,有点像是买新车之前的“试驾”一样,看看驾驶这辆车的感觉如何,和不合乎自己的心理需求,然后单方面再做出选择,买,还是不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