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出事故被公司追偿】交通事故全责不等于重大过失# 双十一前夜,快递员小帅因道路施工被迫驶入对向车道,与摩托车相撞,致对方母亲重伤、儿子死亡。交警认定小帅全责,公司代赔90余万后向小帅追偿并解雇。小帅称:施工路段照明不足、警示缺失,摩托车乘客未戴头盔加重损伤后果;自己报警救人并垫付4万医药费,无力承担巨额赔偿。法院认为:小帅受客观路况所迫占道行驶,非主观违规;对方未戴头盔扩大损害,不应全归责于他;快递业高频出车风险属企业经营成本,不应转嫁给员工;交警认定的 “全责” 不等同于法律意义上的 “重大过失”——重大过失指醉驾、毒驾、闯红灯等严重过错,小帅属一般操作失误。最终法院驳回公司追偿请求,二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