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专项行动于6月至11月开展,聚焦4个重点领域:一是以影视剧版权保护为重点,着力整治网盘、浏览器、搜索引擎等网络服务平台主动提供盗版影视资源及相关服务,以直播、代找、引流等方式传播或者售卖盗版影视资源等违法行为。二是以文创版权保护为重点,着力整治文创领域同质化剽窃、跟风式抄袭、虚假版权登记、仿冒知名IP、虚假IP联名、伪造授权生产文创产品并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售卖等违法行为。三是以图书版权保护为重点,重点查处“按需盗印”、真假混卖、恶意串货、网络引流销售盗版图书及电子图书资源等违法行为。四是以人工智能领域版权整治为重点,推动解决大模型训练语料版权合规问题。
匠心亮德
匠心品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