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业主法团,相当于内地的业主委员会,但具有更独立的法人地位和法律权限,包括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可签订合同、起诉应诉,代表全体业主行使民事权利和义务。虽然有区别,但是看这业主抗争的过程,内地业主似曾相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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