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对社会实际贡献的角度来讲,高层次人才的子女未必就具备高层次人才的潜质,“教育优待”的本质就是一种“阶层特权”。 如果“显性政策”可以为高层次人才这个“外人”群体牺牲公众的教育公平,人们是不是可以联想,为了“自己人”是不是有更大方的“隐性政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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