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在过程中认真和仔细审议法案的条文和实际操作,包括透过遥距聆讯作证的具体安排、如何确保证人不受胁迫、系统安全等。我们认真研究了各议员的意见,并接纳他们提出的多项建议,在全体委员会审议阶段提出多项修正案,包括修订《条例草案》中对“法律代表”的定义、容许在维持被告人出席和上诉有关聆讯权利不变的同时,法院可以更灵活选择合适的方式处理上诉许可申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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