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主持人欧亚华
在近年来房地产市场波动不断、部分开发商深陷债务危机的背景下,个体购房者的权益保障问题日益凸显。近日,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涉及恒大房地产项目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裁定原告在房屋逾期交付期间中止向中国银行怀化市鹤城支行偿还贷款本金,并停止计算相应期间的利息、罚息和复利。此案不仅是全国首例烂尾楼业主胜诉案件,更对类似案件的处理具有重要的法律示范意义!
案件回溯:从“购房梦碎”到司法破局
2019年,唐丽君与恒大旗下公司签订购房合同,并通过中国银行办理44万元按揭贷款。合同约定2022年底交房,但随着2021年恒大债务危机爆发,项目陷入停工。至2022年,楼盘仅完成部分施工,交付遥遥无期。唐丽君在持续还贷两年后,迫于“钱房两空”的压力,于2022年7月停止还款,并于2024年提起诉讼,要求中止还贷并追究银行责任。
庭审中,银行以“合同相对性”为由抗辩,强调自身已依约放贷,购房者违约与己无关。然而,法院突破传统裁判思路,援引《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三条“情势变更”原则,指出恒大债务危机导致项目烂尾属于“无法预见的重大变化”,继续履约对购房者显失公平。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在2022年12月至2024年3月期间中止还贷,银行需暂停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