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日程安排,有意组织提名委员会人士,即日起可领取相关表格,提出合法存在证明的申请,並须於6月20日或之前將表格送交立法会选举管理委员会,以確认其合法存在。参加选举的受託人最迟於7月10日向选管会提交候选名单及政纲,若无出现上诉,选管会最迟於8月2日公佈被確定接纳的候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