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简化从香港市场融入资金并用于内地的流程。对境内创投机构投资项目在香港市场上市、退出提供便利。三是推动深港两地证监系统合作。探索在前海设立深港证券监管局,并以此加强内地与香港在证券监管上互动,进一步优化跨境监管和执法流程,提升两地监管水平和执法效率。四是鼓励各类证券相关协会在前海发展。允许符合条件的香港协会在前海设立分会及发展内地会员,并以此加强两地从业人员的交流互动,培养更多熟悉两地资本市场的金融人才。
1997@一2023HKN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