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内地与香港两地年青会计从业人员的合作交流,国家财政部以及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应该设立两地年青会计从业人员相互派驻的实习制度,令内地与香港的年青会计从业人员到对方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实习,加深两地年青会计从业人员对双方的会计准则、工作环境及文化的瞭解,加强双方的合作交流,从而提升两地的会计业水平。”
1997@一2023HKN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