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爆窃集团“韦家帮”一名成员於去年暑假持双程证来港,会合两名在港的同乡,同往大埔汀角路散头角独立屋爆窃失败,翌日再出动之际,被休班总警司发现形跡可疑,將其拘捕。
被告韦家业昨日在区域法院承认入屋犯法罪、外出时备有偷窃工具罪,被判囚两年两个月。
辩方於庭上求情时透露,被告心智单纯,被捕后认罪,才可令警方破案,又向警方提供两名同乡的资料,希望减刑。法官质疑当时有三人伙同犯案,有分工合作,量刑起点会较高,判刑会考虑被告確实因自行招认而令警方破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