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金融机构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重要载体,加快国有金融机构改革不仅是提升其活力和市场竞争力、优化股权结构和业务模式的关键,也是减少民间资本准入障碍、促进多元化金融机构体系发展、激发金融机构发展活力的关键。推进上海国有金融机构改革,建议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是进一步理清国有金融机构委托代理关系,加快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和薪酬制度改革,推动建立国有金融机构股东导向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快建立经理人市场。二是进一步完善国有金融机构治理结构和委托代理关系,在二级企业及以下层面推进多元化制度安排,适当降低国有股比重,鼓励一定比例民营资本参股。三是进一步优化国有金融机构管控模式,分类推进国有金融机构管控模式、监管模式和考核体系建设。四是稳步推进国有金融机构综合经营,提升国际竞争力。五是着力提高国有金融机构独立性和风险管理能力,逐步改变目前过于紧密的国有产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