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坚持把服务香港作为评价前海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始终竭尽“深圳所能”,主动对接“香港所需”,显示香港占主导地位。香港更应及时乘势而上,用好前海平台,推进港深规则衔接、机制对接,丰富协同协调发展模式,充分发挥香港优势,与深圳“拍住上”互相促进互相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