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起,国家艺术基金对港澳全面开放,港澳地区的艺术机构和艺术工作者可直接申报资助项目。同时,文化和旅游部也在积极推动内地优秀艺术考级机构与香港机构合作,开展艺术培训和考级;会同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认真研究向港澳文艺工作者开展职称评审的相关政策,将港澳纳入国家艺术系列职称评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