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人性化公共环境方面,《意见》提到,严格控制县城广场规模,鼓励在行政中心、商业区、文化设施、居住区等建设便于居民就近使用的公共空间;推行“窄马路、密路网、小街区”,打造县城宜人的空间尺度;控制县城道路宽度,县城内部道路红线宽度应不超过40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