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工资委员会是根据《最低工资条例》设立,其主要职能是就法定最低工资水平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作出建议,顾及在防止工资过低与尽量减少低薪职位流失的目标之间取得适当平衡,以及维持香港经济发展及竞争力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