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区政府会在农历新年后向立法会提交修订条例草案,正是针对有关公职人员的宣誓问题,这是源于在2016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应如何进行宣誓和宣誓的后果,亦结合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香港国安法)第六条规定公职人员作出声明或宣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