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务处所内可同坐一桌的人数由2人增至4人。發言人提醒食物业处所持牌人和经营者必须严格遵从并符合一系列的规定及限制,包括餐饮处所内的顾客数目不得超过该处所通常座位数目的一半、为进入处所的人士量度体温以及提供消毒洁手液等。發言人同时呼吁食物业负责人及从业员,必须同心协力及持之以恆地保持高水平的清洁及衞生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