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国安法清晰描述了四项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中,这四个罪行针对分裂国家、颠覆政权、恐怖活动及勾结外部势力去危害国家安全中的不同罪行,是分主体罪行及从属罪行的。他强调,主体罪行的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所以不要以身试法,不要尝试测试底线。另外,有两个主体罪行,若定罪是必须坐监的,包括恐怖活动和勾结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他表示,希望大家有所警惕,明白危害国家安全的严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