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在本港的应变级别为“紧急”最高级别,有关公众集会及游行不属于“限聚令”豁免群组聚集,举行或参与集会游行是违法行为,会破坏公众秩序。警方有理由相信举行有关活动,增加参加者及其他市民感染病毒风险,会对所有市民的生命与健康构成重大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