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支持新建和改扩建规模养殖场,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尽快形成实际产能;支持大型养殖企业通过“公司+农户”、租赁兼并、生产托管、合伙制等多种形式,带动中小养殖场户恢复生产。完善生猪生产月调度制度,将全国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全部纳入监测调度范围,加强形势研判和市场引导,增强养殖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