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就香港问题提出这类议案既无必要,亦可能有损港美之间的双边关系和共同利益。事实上,保障人权和自由是特区政府的宪制责任。《基本法》第四条订明,香港特别行政区依法保障香港特别行政区居民和其他人的权利和自由。除了《基本法》外,人权和自由在香港也受到《香港人权法案条例》及其他法律的充分保障。《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适用于香港的有关规定亦继续有效。政府的立场十分清晰,反对外国议会以任何形式干预香港的内部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