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跨境投融资便利化。要实施更加便利、开放的人员出入境和停居留政策,实现人员自由流动。实施高度自由开放的运输政策,扩大数据领域开放,实现数据跨境便捷流动。要建立以自由贸易港法为基础,以地方性法规和商事纠纷解决机制为重要组成的自由贸易港法治体系。建立与高水平自由贸易港相适应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殊税收制度。要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行“极简审批”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监管标准和规范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