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等西方国家可以通过在香港制造动乱获得两种可能性收益:第一,以“人权”和“民主”为理由促成美国的《香港人权与民主法》草案通过,法案通过则意味着香港在贸易政策上不会享有特别待遇。第二,美国以给香港提供所谓特殊贸易政策为诱导点,用美国国内法干涉中国内政,进而实现由美国选择符合其利益的代理人,按照他们的意愿治理香港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