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桥最开始设想的是作为一个项目整体建设,从大桥设计蓝图到项目融资方案,从工程技术标准到口岸边检的分布模式,上述每一个环节都有多个备选方案。但这涉及到在香港和澳门境内的工程建设和管理用什么法律规定的问题。如果统一建设,大桥在香港和澳门境内的工程建设管理需要单独立法,因为大桥在港澳境内的路段涉及行政管辖权和司法管辖权,解决起来时间成本太高,甚至无法估算出准确的时间。清华大学港澳研究中心主任王振民教授曾经评价说,港珠澳大桥建设者在攻克世界级技术难题的同时,也攻克了许多世界级法律难题,在世界法律史上同样创造了奇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