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昨日会见传媒时对示威者的暴力行径表示强烈遗憾。她提到,修订《逃犯条例》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的目的是完善香港的法制,彰显公义,确保香港不会成为一个犯罪者逃避刑责的地方。未来特区政府会从四方面工作加强回应社会各界对修例的忧虑:一是继续密集式解说条例性质;二是早前提出的加强人权保障方面,政府会以政策声明形式,令早前提出的6项保障人权措施有法律约束力,即“立此存照”;三是政府承诺往后将定期向立法会汇报条例的执行情况;四是加快争取与其他司法管辖区尽早签订长期协议,将向保安局及律政司增加人手,以加快工作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