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行政会议审议通过《国歌条例草案》本月內將向立法会提交首读。
消息指,草案和早前当局諮询议员的內容一致,將行政长官、行政会议成员、司法人员、立法会议员的宣誓仪式列为要奏唱国歌的场合;任何公开故意贬损国歌的行为,一经定罪,最高可判监3年,罚款5万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