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申诉专员公署13日召开记者会指出,目前市面充斥著“中药保健食品”,成分主要属中药,但只要加入非中药成分,毋须註册便可在市面出售。署方促请食物及衞生局尽快检討条例及中成药註册制度,以堵塞漏洞。
申诉专员公署发佈的调查报告指出,《中医药条例》中有关中成药的定义,在条例审议阶段加入“纯粹”字眼,因而造成规管漏洞。部分业界藉此漏洞,將须註册的中成药加入少许非中药成分,如葡萄籽、小麦、矿物质等,將其“转型”为健康食品。在此情况下,即使其名称与註册中成药的名称相同,成分大部分一样,声称的药效也一样,甚至来自同一生產商,却完全不受条例规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