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回归以来,香港特区一直严格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实行“港人治港”、高度自治,充分实践“一国两制”。基本法清楚订明,香港特別行政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部分,任何“港独”的主张是公然违反基本法,直接损害国家主权、国家安全及领土完整,有违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破坏香港特別行政区在基本法列明的宪制与法律基础。特区政府十分重视言论自由,而言论自由亦受到基本法保障。然而,无论是有关的国际人权公约或法庭案例都已清楚指出,言论自由並非绝对。特区政府亦已表明,“港独”没有討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