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享有结社和表达自由,但与其他司法管辖区一样,这自由並非绝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订明可以在有必要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他人的权利和自由时,依法律规定对这些自由作出限制。这也反映在《香港人权法案》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