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牌照在中国以出租车经营权的形式来体现。20世纪90年代之前,各地发放出租车经营牌照是无偿的,以行政许可的方式发放,先到先得。90年代中后期,受严格的数量管制政策影响,深圳等地通过采用定额收取经营权使用费用、招投标、经营权拍卖、协商等方式,逐步推行经营牌照有偿使用制度。目前,大约有一半城市是无偿发放出租车经营权的,还有不到一半是以有偿的方式发放的。无论政府以何种方式发放出租车经营权,出租车经营权许可证的数量都是有限的,各地出租车牌照数量在很长时间里都没有显着变化。各地对出租车经营权的发放最初大多是没有期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