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发现近四成公屋储物室被空置,在社会对住屋诉求迫切的情况下,房屋署未適时採取积极措施改建或善用空间,有浪费公共资源之嫌。
申诉专员公署公佈的“房屋署就公共屋邨閒置空间的使用安排”主动调查报告指出,截至2017年8月底,全港有87个公共屋邨设有2462个储物室作出租之用。其中,总面积逾11万平方呎的959个储物室被空置,空置率达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