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独”不但公然违反《基本法》,更直接损害国家主权、国家安全及领土完整,亦有违全面贯彻落实“一国两制”,破坏香港特別行政区在《基本法》列明的宪制与法律基础。特区政府十分重视言论自由,言论自由亦受到《基本法》保障。然而,无论是有关的国际人权公约或法庭案例都清楚指出言论自由並非绝对。特区政府亦已多次表明,“港独”没有討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