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例规定的十星期有薪產假已四十八年未有调整,政府近年有意研究將法定產假增加至十四周。本报接获消息,特首林郑月娥將於下月《施政报告》推出延长產假及相关补贴方法的框架,新增的四周產假支出由政府承担,但会设有资助上限。如以今年入息中位数一万八千元计,政府每年约需“落水”五亿元。工联会邓家彪建议,政府应三年一检,定时检討政府资助及僱主承担的比例,並要求设全薪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