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司法机构21日宣佈,7月19日起,到法庭旁听的人士,不可以在有陪审团参与的法律程序中,在法庭內使用移动电话,或任何有摄影或录影功能的器材。
公眾必须在庭內完全关掉有关器材,並放在袋中,如果没有合適的袋,法庭会提供。所有法庭使用者进入法庭时,隨身物品都会搜查,以確保遵守有关规定。与讼各方、法律代表、执法部门人员及於法庭內指定範围旁听的传媒將获得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