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全球企业闻风丧胆的欧盟《通用数据保障条例》(GDPR)今日正式生效,今后全球企业无论大小或者是否在欧盟设立机关,只要业务可能涉及处理欧盟人士个人资料,或者向欧盟人士提供服务,便必须受条例监管。这项被认为是当今世上“最严”的私隱保护法规,规定企业必须採取措施保障用户数据,並遵从个人讯息收集和使用的基本原则,违者可被处以重罚。由於香港企业经常接触欧盟人士,故亦受条例监管,私隱专员公署早前已经发出小册子,协助本地资料使用者了解和遵守海外相关资料保障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