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早上,由4男5女组成的陪审团展开第三天退庭商议。至下午5时许,陪审团经过约30小时商议宣佈裁决。
本案中,梁天琦被控一项煽惑暴动、两项参与暴动罪及一项袭警罪,他早前已承认该项袭警罪。当天,陪审团一致裁定梁天琦一项参与暴动罪罪名成立、一项煽惑暴动罪罪名不成立,另一项参与暴动罪则未能达至有效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