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意味著“独立”还是“分离”,“自决”都与香港隔著十万八千里远。从歷史讲,香港在鸦片战爭前一直在中央政府连续有效管辖之下;从法理讲,1997年7月1日中央政府恢復对香港行使主权,国家宪法和基本法明確规定了香港是国家不可分离的一部分;从文化讲,香港与內地同宗同源、血脉相连,同属“中华文化”。既然从来没有什么“香港民族”,香港也非外国统治下的殖民地,因此根本就不存在什么“自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