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回归以来,香港特别行政区一直严格按照《基本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港人治港”,充分体现“一国两制”得到全面和成功落实,这是国际社会有目共睹的。根据《基本法》第二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权香港特别行政区依照该法的规定实行高度自治,享有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