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规定,交通运输部系统各行政、事业单位国內公务接待和国有企业国內公务接待、商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包括私人自带的酒类),严禁超標准接待;交通运输部系统举办的各类会议,开展的考察调研、交流研討、学习培训、检查指导、课题评审、项目验收等公务活动用餐禁止饮酒;交通运输部系统各单位外事接待严格按照外事接待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