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批涉金融黑名单具体包括77个严重失信债务人、88个非法集资自然人、56个其他严重违法企业和64个其他严重违法自然人,其中仅涉嫌恶意逃废债的严重失信债务人合计涉案金额高达32亿元。
与首批涉金融黑名单相比,第二批涉金融黑名单所涉及的严重失信行为除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集资诈骗罪,保险诈骗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票据诈骗罪,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內幕交易、泄露內幕信息罪外,还包括金融凭证诈骗罪,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信用卡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