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若接纳“同股不同权”机制是否要採取一些保障措施;主板是否也採纳同股不同权股票;是否只適用於新经济企业;创办人的同股不同权权利,是否要配以“日落条款”;创办人退位后有关权利能否转让给其他人;他的权利经过一段时间后,是否要逐步回復合理水准,等等。